为使我校图书馆勤工助学活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图书馆勤工助学活动能够正常有序地开展,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图书馆勤工俭学的条件
1.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2.学习努力,成绩合格,积极上进。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俭学工作。
5.家庭经济有困难的,给予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岗前培训——录用——上岗这一程序进行,图书馆将根据实际需要,对人员、时间、岗位进行统一调配。
三、工作内容
1.了解自己所负责阅览室馆藏布局,掌握图书分类体系。
2.图书归架、整架。能够准确、熟练地将图书归架,保证图书不错架、不乱架。保证阅览室内图书摆放整齐、美观、有序。
3.做好书架和图书的清洁卫生工作。
4.积极协助值班老师工作,熟练掌握检索功能,做好值班期间读者咨询服务。
5.值班期间维持阅览室的秩序,主动、自觉地加强巡视,遇事及时报告。
四、工作纪律
1.必须按时上、下班,由老师签到。不能脱岗、空岗,要服从分配,配合老师做好阅览流通部工作。迟到、早退超过 15 分钟者视为缺勤。
2.勤工助学人员在应值班、上岗期间如遇到课程临时调整或临时性的学生活动与工作时间相冲突,可以找本科室的其他勤工俭学学生替班,如无法自行调整的,必须向所在岗位的老师请假,由老师安排其他勤工俭学学生上班,否则视为旷工,无故缺勤一次给予警告,二次取消勤工俭学资格,以后不再安排勤工俭学岗位。
3.在图书馆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6小时,开展服务次数不少于3次;每月工作时间不低于24小时,开展服务次数不少于12次。
4.服从岗位老师的安排,如有异议,协商解决,不得擅自离岗。工作中要团结协作,配合老师认真完成任务。
5.勤工俭学学生提出结束在图书馆的工作时,需提前半个月向负责管理勤工俭学工作的老师提出申请,并和接替该岗位的同学一起来图书馆完成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岗。
6.严格遵守图书馆的书刊借阅规则,不可将未办手续的书刊带出。
五、劳动报酬的发放
1.凡是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按月发放劳动报酬。
2.工资标准及计算办法:
(1)各阅览室学生上架、整架、卫生工作工资按照6元/小时计算。中班值班按照10元/次计算,晚班值班按照8元/次计算。
(2)各办公室学生按照工作需要完成工作,并按照工作执行情况给浮动工资。工资标准在150—200元/人/月。
(3)图书馆临时性的工作根据工作内容临时核算工资。
(4)图书馆有权根据阅览室老师对学生工作的效果评价适当调整当月工资。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图书馆
2017年4月20日